十四五即将开启,我国集中采购将在十三五“1123”的集中采购制度框架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推进“带量采购”政策的落地,巩固十三五期间取得的改革成果。 “1123”的集中采购制度框架,即“一套系统、一套编码、两级平台、三级操作”。“一套系统”指:2019年3月2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组织了国家医保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的招标。此系统将会在三年之内完成,将会与各省级平台对接,数据共享,形成一套完整的集中采购信息系统。2019年11月2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更是明确了构建药品国家集中采购平台,依托省(区、市)建设全国统一开放采购市场。2019年6月27日,国家医保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明确,到2020年,在全国统一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基础上,逐步实现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等15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落地使用。“十四五”期间,形成全国医疗保障标准清单,启动部分医疗保障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试用完善。前期重点开展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4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测试使用,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为其余11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全面实施提供可行经验和示范引领。建立国家和省两级平台,各地依托省级采购平台开展集中采购、建设全国统一开放采购市场;对于部分省的地市级采购平台逐渐关闭。国家、省、地市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在三个层面对药品、耗材实施招标操作。从目前来看,国家层面:主要对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和专利药;用量大占用基金多的医用耗材;需求不稳定的药品和耗材;生产企业较少、省级议价能力不足的药品和耗材进行集采。省级层面:通过省级或省级联盟的方式,采取集中采购或谈判等方式,主要对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临床用量大的药品、医用耗材进行集采,实现量价挂钩、以量换价等。地市层面:利用省级平台,主要对国家和省级集中带量采购以外的药品、医用耗材进行集采,通过地市联盟、地市、医联体、医共体、医疗机构等为主体议价带量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