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集采联动拉开序幕,纳入全国已有集采品种等

地方新集采联动拉开序幕,纳入全国已有集采品种等

发布日期: 2026-01-08

进入2026年以来,带量采购脚步加快。截至目前,地方层面,金莲花胶囊等两批次药品集采下一采购年续签(广东)、河北省联盟(省)集采到期接续药品集采拟中选结果、安徽省药品带量联动采购等均已陆续传出消息。


国家层面,日前,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指出,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和高值医用耗材集采。继续推进中成药、中药饮片全国联盟采购。”


图片来源:国家医保局


接下来,更多药品集采有望揭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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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地方新集采联动拉开序幕

纳入全国已有集采品种等

1月5日,安徽省医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安徽省药品带量联动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地方新集采拉开序幕。


安徽省药品集采联动品种的两大来源范围,通过衔接全国已有集采成果与本省未覆盖及到期品种,扩大集采覆盖面及提升政策延续性。


即全国省级(含联盟)已中选品种指在全国范围内,任何一个省份单独开展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或多个省份组成的采购联盟开展的集采中,已经确定中选结果的药品品种。安徽省通过“联动”直接纳入这类品种,无需再单独组织一轮完整集采,可实现与全国集采政策的衔接和价格协同。


安徽省已经进行大批药品集采,如2025年12月30日,安徽省进行药品带量联动采购产品信息维护工作,涉及92个药品,包括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阿奇霉素、奥扎格雷钠、垂体后叶等。


此次带量联动采购药品品种区分竞价组,主要分为A、B两组,A组为同品种监测(保护)期内国家一类新药、过保护期专利(原研)药品、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品(含视同通过),B组为其他药品。


与安徽省此前不少集采一样,此次新采购延续双向选择、带量联动模式。


从拟中选规则来看,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同分组同品种药品满足三项条件之一即可获拟中选资格,其中包括“有省级集采中选价格(含备选价格)的产品,原中选企业报价最低”等核心条款。


二是按规则一省级集采原中选企业未获得拟中选资格的,若接受按规则一确定的同品种最高拟中选价格,可获得拟中选资格;省级集采原非中选企业未获得拟中选资格的,若接受按规则一确定的同品种省级集采原中选企业中最低报价,可获得拟中选资格。


另外安徽省规定了会进行价格纠偏,B组产品的申报价格高于同品种A组的最低申报价格的,须按照同品种A组的最低申报价格予以调整,不接受调整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02

接续采购大面积铺开

多省密集落地执行

药品集采接续陆续开展,进入2026年,多地已经开始行动。


1、甘肃执行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接续采购中选结果,701条信息公布。


1月6日,甘肃省医保局发布《关于执行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接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共公布了701条信息,执行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至2027年1月19日。


涉及的品种包括阿昔莫司胶囊、艾瑞昔布片、苯扎贝特片、地奥司明片等,不少药品销售额早已过亿。


如药渡数据显示,地奥司明片2025年Q1-2在中国医疗机构终端销售额为3.02亿元,2024年销售额为6.85亿元;艾瑞昔布片2025年Q1-2在中国医疗机构终端销售额为3.72亿元,2024年销售额为6.83亿元等。


此次集采的执行明确了3个重要时间点。